今年6月以来,我国多个省份先后报告多例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的风险较高。日前,国家疾控局、国家卫健委印发《猴痘防控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猴痘样症状监测,对猴痘密切接触者实施21天自我健康监测。太原市疾控中心提示,公众不必过于担心感染风险,并就公众关心的猴痘问题进行解答。
据介绍,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病毒性人兽共患病,是一类以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为主要表现的传染性疾病。与猴痘患者生活在一起或与之有密切接触(包括性接触)的人,包括男男性行为人群;接触猴痘患者或猴痘病毒的卫生工作者等是易感人群。接种过天花疫苗对猴痘病毒存在一定的交叉保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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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密切接触者包括直接接触病例的病变部位及其被污染物品,或感染动物及其分泌物、渗出物等污染物;以及职业暴露或长时间近距离吸入病例呼吸道飞沫等,经评估有感染风险的人员。
对密切接触者主要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实施21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限为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21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可正常生活与工作,需避免与他人发生性接触等密切接触,避免捐献血液等。
二是定期随访。疾控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第7天、第14天、第21天电话或上门主动询问密切接触者自我健康监测情况,提供咨询指导建议,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查处置。
三是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坚持每天做好体温测量和症状监测,主要症状包括发热(>37.3℃)、皮疹、浅表淋巴结肿大等。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与随访联系人取得联系,接受猴痘病毒核酸检测。
发生疫情的场所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对病例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如居住场所、工作场所、学习场所、诊疗场所、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毒。尤其要做好病例衣物、毛巾、床单、餐具等个人用品,以及可能被病例分泌物、渗出物、体液等污染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终末消毒。
(记者 刘涛)
转自|太原晚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