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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青浦、苏州吴江、嘉兴嘉善联合发布全国首个跨省市首席质量官区域团体标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通则》。该标准明确了企业首席质量官的聘任、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任职的基本资质、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教育培训和宣贯推广提供了相应的保障。
三地坚持集约、集成理念,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首席质量官交流基地,作为三地开展首席质量官交流的固定场所,形成了集质量管理、质量服务、质量交流于一体的质量多功能活动区,不断增强质量人才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以此为基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切实把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契机,以规范长三角地区企业首席质量官标准化管理为主要目标,通过调研,遴选三地标准化需求,基于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基础,通过联合发文形式采信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通则》团体标准。同时,依托交流基地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质量教育的长效培训机制,传播更多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推进长三角地区质量人才新高地建设。
该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在长三角地区范围内形成统一规范的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方法,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企业首席质量官高端人才培育体系的建立健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该项团体标准工作的互信落地,意味着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协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验路径已被打通,为后续更多更优质的标准供给互信提供了优秀的成功案例,助力实现长三角社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