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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讯(记者 李想)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定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分三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3年1月1日起,新增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缴费单位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的“缴费基数申报”功能完成。填制后的《缴费基数变更批量模板》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申报,申报后进行业务提交,后台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次月将直接启用新基数,并进行差额补收(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