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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河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8月25日上午,进贤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等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暨联合巡河活动,共同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随着120万尾鱼苗缓缓放入水中,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侵权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生态修复费用落实到位,有效修复了被破坏的水域生态环境。同时,检察干警以增殖放流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办案情况,以案释法,向当地群众普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
增殖放流完毕后,多部门开展联合巡河,实地查看了河岸生态保护、河道环境管护等方面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维护河湖健康发展进行交流。
此次“增殖放流+联合巡河”活动,不仅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更是一场意义深刻的现场普法,提醒广大群众树立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呵护渔业资源和河湖生态环境。
下一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助力守护进贤碧水清波,书写“进”心公益新篇章。(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