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3、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资料图)
4、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5、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6、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7、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8、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9、”《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10、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2、”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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