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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宣判一起贩卖大宗“K粉”案
来源:金台资讯      2023-06-28 03:34:18


【资料图】

人民网厦门6月27日电 (张萌、陈博)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某华、蔡某福、李某媛、刘某福贩卖毒品一案,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个人财产。

庭审现场。厦门中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四名被告人均系福建省长汀县人。李某媛曾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于2016年被判刑,2020年8月刑满释放。2021年7月,得知他人欲购买毒品后,李某媛便纠集刘某福找到蔡某福、谢某华提供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14公斤用于交易。同年7月20日凌晨,四名被告人经层层加价后,再以每公斤27万元的价格,在被告人蔡某福位于福建省长汀县南山镇家中贩卖时,被公安人员当场人毒俱获。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李某媛纠集刘某福寻找毒品货源,系主犯;刘某福受纠集,帮助寻找毒品货源,系从犯。李某媛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谢某华、蔡某福、刘某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现场。厦门中院供图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庄学忠介绍,此次宣判再次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厦门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厉行禁毒方针,立足审判职能,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全省法院坚决贯彻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立足审判职能,保持打击高压态势,明确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重拳打击团伙犯罪及再犯、累犯、职业毒贩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并将打“源头性犯罪”与破“涉毒犯罪链条”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该市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平安厦门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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