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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跳楼遭起哄“不跳不是人”,谁说不能追究起哄者的责任?
来源:法海拾贝      2023-07-02 11:30:06

简直是太过分了!


(相关资料图)

近日,江苏。一男子站在30层的楼顶,徘徊数小时,哭泣,情绪崩溃,欲轻生。

楼下围观大量群众,竟然有人大喊:跳啊!你不跳就不是人!还有人大声哄然嬉笑……

之后,男子从高楼跳下,不幸身亡……

【法海说法】

1.作为一个人、一个正常的人、一个具有道德感的正常人在,他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只会劝人生、不会劝人死。

像这些围观起哄者,尤其是这位喊话的人,不知道内心作何感想?自己喊完话人家真从高楼上跳下来了,不知道自己后半辈子会不会自责。

很多人都说,应该追究这些起哄人的责任,尤其当追究这位喊“不跳不是人”的责任,甚至追究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能否追究围观起哄者的法律责任?

2.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讲,真的很难追究起哄者的刑事责任。

毕竟,跳楼者作为一个成年人(据报道,已经24岁),应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而且自己爬上了楼顶,自己在那徘徊了很长时间,本身就有跳楼的想法。起哄的人只不过是给他扇了扇风、点了点火而已,并没有促使他产生犯意。

要想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存在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的主观心态,必须存在故意伤害他人的具体行为。

而本案中更主要心态只是一种起哄闹事的心态,而非杀害他人、剥夺他人生命的心态。具体也只是实施了喊话的行为,并没有将他推下去,或者实施恐吓、威吓等行为。

换言之,起哄者起哄的行为与跳楼者跳楼的行为之间,难以认定构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不过,如果跳楼者是一名未成年的小孩,或者是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由于他没有完全独立思考的能力,对行为的认知程度可能不够,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起哄让他跳楼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了。

3.虽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有可能追究治安处罚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对于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什么是寻衅滋事呢?

寻衅滋事有很多种表现,其中最典型的一种就是行为人为了发泄情绪、寻求刺激,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情况。

像本案这种情况,起哄者就非常有可能会被依据本条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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