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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下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汽车消费以及推进车辆节能减排,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2023年下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一、在常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计划基础上,2023年下半年额外增加2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额外增加的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指标,均纳入次月个人节能车指标进行配置。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与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个人节能车增量指标摇号的,临时取消有关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要求,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常规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12万个(即每月1万个),其中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10.8万个。新能源车指标未纳入增量指标管理,可免摇号、免竞价直接配置。
这也意味着,随着通告实施,广州下半年每月将额外增加约3333个节能车指标,其中单位节能车指标每月额外增加约333个,个人节能车指标每月额外增加3000个。
近年来,广州市已多次出台额外增加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临时放宽申请条件等措施。根据此前广东省的相关要求,2021-2022年,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至8万个;2022年全年广州节能车增量指标增至6.8万个;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
南方+记者郑慧梓
(文章来源:南方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