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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5日印发通知,从减税降费、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等方面,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方面,及时足额兑现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在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方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申请的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
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方面,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中央财政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并给予定额奖补。
在落实政府采购、稳岗就业等扶持政策方面,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中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通知明确,财政部门将充分运用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涉企补助资金的跟踪监控,督促加快资金下达速度,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快速精准拨付至受益对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财力状况,采取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的经营压力和实际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