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与流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
(资料图)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
2.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达到法定要求;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具体如下:
1.发起人确定公司名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如选择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
3.制定公司章程;
4.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证券公司承销、同银行签订代收款协议;
6.验资并召开设立大会。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2.财产条件:除非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在设立时股东不需要缴纳任何出资,只需要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标准即可。取消了对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例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分别对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而且要求发起人必须在设立时实缴出资。
3.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这一特征是区别于其他各种公司的最主要特征。
4.公司经营状况的公开性:由于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要向社会公开。
5.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实缴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必须实缴。找法网提醒您,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有两方式。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通过募集设立。募集设立需要股东将认购的资金缴足后,才能向社会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