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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素有“鸡鸣三省,水注三江”之称,多样的地形地貌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这里蓝天碧水、绿树净土处处可见,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也是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在这红色的土地上,该县采用“公安+”模式,合力奏响美丽生态。
一、党政统领“高声唱”。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汝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及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由县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了保护生态环境相关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巨资组建一村一辅警、生态护林员等基层队伍,先后投资1083万,建立了覆盖全县总面积92.5%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涉及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天候侦控。
二、谋篇布局“领先唱”。健全完善“河长制”“林长制”,对全县水域进行画江画河画线,山头地块分片包干,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各乡镇、村、组,让人人都有“一亩三分地”。针对县域内涉林、涉水、涉矿等领域点多面宽的特点,汝城森林公安率先举办无人机“系统”培训,对航拍技术、国土测量、林地测绘、巡河巡湖、搜索追踪等应用技术进行学习培训,有11人取得大疆UTC飞行证,实行两个无人机编队实战运行,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三、机制建设“齐声唱”。推动行刑衔接补“断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逐步完善执法联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审查、移交、监督、重大案件处置会商、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10项。利用县局与检法机关建立的“侦检一体化”侦审指导机制,对涉黑、涉企、涉及民生等案件,积极与检法研讨会商,有效疏通衔接“堵点”,不断提升打击破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质效。
四、打击整治“多重唱”。近三年共办理刑事案件133起,“雷霆2022”打击破坏生态环境专项行动排名郴州全市第一。通过用好、用活“两法”工作模式,成功告破部督“5.18”系列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被评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典型案例,并收到公安部贺电表彰和慰问。加大森林防火的纵横联动、案件查处、以案示警力度,2022年度火灾刑事案件比上年度下降了83%。侦办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5.10非法采矿案”中,已打掉涉恶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在农业农村部门查处受阻时,提前介入陈某财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人。
五、宣传报道“大声唱”。发表的《一头耕牛牵出一个犯罪团伙》《以打开路多举措纵深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等稿件,先后被人民日报、人民网、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汝城县森林公安局与各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6次,办理刑事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移送起诉17人。截至6月29日,汝城县域环境空气优良率98.8%,1-5月排全市第2位;集中式饮用水、出境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