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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
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
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
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
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完成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
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原因被退档,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