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3年暑假将至,为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7月13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学校要严格遵守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放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统筹安排学期末各项工作
(一)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各学校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全面盘点学期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要对照学期初工作计划认真自查,总结有益经验,查找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
(二)规范组织期末考试。各学校要认真落实考试形式、成绩等级评价等相关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纸笔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试题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做好学期末学生评价工作,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积极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三)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放假前务必面向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假期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拥挤踩踏、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家校沟通,帮助家长和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抓实“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导师生做好健康监测,确保健康安全。
三、认真做好假期重点工作
(一)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精心设计作业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暑假作业,不得擅自为学生征订省定教材教辅《目录》以外任何版本的暑假作业,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严格校外培训治理,各县(市、区)教科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诱导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补习培训,不得以“研学”“夏令营”“暑期托管”等名义变相组织学生补课。从严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和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行为。
(二)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各地各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家长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承担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引导家长督促学生在假期开展科学探究,坚持每日阅读,加强体育锻炼,接受艺术熏陶,参与家务劳动,正确使用电子产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对以往掌握的有辍学风险的,家庭困难、单亲、残疾、留守等特殊学生群体重点进行监控。要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学校同家长之间的沟通,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假期值班值守。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暑假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专人值班,加强安全巡查,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有施工现场的学校,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各地各校要提早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要利用暑期加快推进“放心午餐”、寄宿制学校等工程项目建设。要按既定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继续做实做细选课走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秋季学期高二年级选课走班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科学制定秋季学期教学计划,认真筹划“开学第一课”活动,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临汾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