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宝鸡市教育局召开的招生政策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宝鸡市第一中学仅招收具有宝鸡市主城区(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陈仓区、凤翔区)户籍或学籍、有选择宝鸡市第一中学就读意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从今年起,不再从主城区以外其他县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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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鸡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宝市教发〔2023〕166号)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宝鸡市第一中学西关校区、高新校区实际,制定如下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具有我市主城区(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陈仓区、凤翔区)户籍或学籍、有选择宝鸡市第一中学就读意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从今年起,不再从主城区以外其他县招生。
2.招生计划。统筹各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初中学位供给及学生住宿条件等,突出优先满足属地学位需求,为每个区定向分配招生计划。
西关校区700人。其中:金台区240人,渭滨区160人,高新区120人,陈仓区100人,凤翔区80人。
高新校区300人。其中:金台区50人,渭滨区60人,高新区120人,陈仓区40人,凤翔区30人。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按照相关提示提交报名信息并确认。
报名时,学生(家长)选择学籍所在区(主城区外返回学生选择户籍所在区),根据就读意愿选报西关校区或高新校区,但不得同时选报。逾期不补报。
4.新生录取。若各校区分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若各校区分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分区、分校区),届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及媒体记者现场监督,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5.报到注册。宝鸡市第一中学根据市教育局派位录取名单组织学生报到注册。学生(家长)报到时持户口簿、素质教育报告单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6.其他事项。宝鸡市第一中学西关校区仅能满足陈仓区、凤翔区学生住宿,高新校区不提供学生住宿,家长应理性选择报名。参与宝鸡市第一中学报名学生不再保留原学区公办学位,若未被录取由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依据相关文件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华商报记者 董晓明 编辑 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