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房条件:
1.具有我市主城六区城镇常驻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户籍登记地址有“村、屯”字样的,不纳入保障范围(户籍性质明确标注非农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非农户籍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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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家庭符合我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持有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分散供养证的家庭;
3.申请家庭在本市主城六区无自有住房或非住宅,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或领取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
4.申请家庭无自有车辆(安装残疾人汽车辅助装置或号牌为“黑ACQ”“黑ACJ”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或经交管部门认定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除外);
5.申请家庭成员无注册企业或仅注册登记1家个体工商户,且未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监事、董事、理事、总监、财务负责人等主要职务。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房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
5.低收入家庭证明(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分散供养证);
6.《诚信承诺书》。
三、受理时间和方式申请受理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9时起至2023年9月8日15时止(休息日除外)。登录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或持申请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截止时间内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同时,申请家庭也可关注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工作日拨打户籍所在地各区住建局咨询电话了解相关信息。
市住房保障中心:0451-84317511
道里区住建局:0451-84504832
道外区住建局:0451-88985328
南岗区住建局:0451-82701912
香坊区住建局:0451-58629916
平房区住建局:0451-86504745
松北区住建局:0451-5879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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