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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初中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地中考?
湘潭市教育局:户籍学籍地二选一
湘潭在线3月9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锴 通讯员 贺艳芳)日前,湘潭市教育局启动初中毕业学生自愿回户籍地参加湘潭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据悉,今年参加本市中考的考生,如果学籍与户籍不一致,可自愿选择在学籍地或户籍地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
根据规定,申请对象为在湘潭地区外就读初中具有湘潭户籍,现要求回湘潭就读普通高中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湘潭学籍但未在其相应县(市)区的户籍地就读初中,现要求回其相应县(市)区的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其中,具有湘潭学籍但未在其相应县(市)区的户籍地就读初中的考生,需在3月15日前向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湘潭市2023年初中毕业学生自愿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申请表》和户口本复印件,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交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湘潭地区以外的考生,需在3月15日前提交学籍卡、转学申请表、《湘潭市2023年初中毕业学生自愿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申请表》等,由接收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并办理好转学手续,由接收学校统一报名参加湘潭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与接收地普通高中录取。
教育部门提醒回户籍报考考生,今年,湘潭市将继续执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统一实行属地招生政策,不得跨区域(市州和县域)招生。2023年普通高中分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和湘潭市城区(含雨湖区、岳塘区、湘潭经开区、湘潭高新区)四个区域进行招生,分区域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