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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社保网小编了解,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人员,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那么,其具体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以长沙为例,一起来看看吧。
长沙生育津贴2023年度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换言之,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越高、产假天数越长,职工可获得生育津贴越多。
需注意的是,长沙生育津贴分为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男职工配偶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其中,女职工生育津贴自法规的产假休完后开始申领,至所有产假期满后3个月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男职工配偶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自分娩后开始申领,至分娩后6个月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是长沙女职工产假天数标准:
1、符合有关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3、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4、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5、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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