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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特别强调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把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要求落细落实,市教育局先后出台《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3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等系列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成都市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成都市规定: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做到学校招生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市州招生;除实验班、平行班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冠名设立其他班型;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近日接到家长反映,个别学校借家长访校、学校开放日等活动,擅自收取学生简历、登记学生成绩信息、违规承诺录取,扰乱了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市教育局核实后对相关学校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其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正当权益,成都市教育局欢迎大家监督举报。如发现以访校、开放日为名,违规登记考生(家长)信息、承诺录取、提前收费、自行举行考试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成都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赵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