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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马忠)7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社区矫正法实施3年来,我区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我区始终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依法治区和平安宁夏建设全局中,依法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先后3次出台意见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形式和参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激励保障措施,畅通了社会力量深度参与渠道。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率先开展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与宁夏义工志愿服务联合会签订服务协议,将5个司法所的非执法类社区矫正工作内容进行全面安排,通过专业工作方式介入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全过程。
同时,我区建立社会帮扶经费多元筹措机制,采取自治区、市、县(区)三级保障的方式,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保障。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载体,将社区矫正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开展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试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