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讯
01
女子为救缅北骗子回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被骗13万
据荔枝新闻消息,近日,江苏的颜女士认识了网友“小帅”,对方邀请她做期货,颜女士怀疑是骗子,没想到他承认了。随后,“小帅”陆续发了一些缅北的照片和视频,称自己不骗就会被关水牢,还会被割腰子。颜女士觉得和《孤注一掷》内容很吻合,便动了恻隐之心,答应“小帅”借钱给他赎身。随后,“小帅”以各种理由骗颜女士转账13万元。颜女士意识到被骗遂报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检验人员边上班边追剧
卫生院:全院通报,扣工资
据封面新闻消息,9月7日,山东济宁一网友发视频称,某卫生院化验科工作人员一边操作机器一边拿手机追剧,觉得很不负责任。卫生院分管业务领导回应称,经过调查,已经对该检验人员作出全院通报、扣工资的处理。
03
知名火锅品牌承认掺假
向顾客赔付835.4万
9月7日,知名火锅品牌巴奴集团发布公告称,近日,巴奴注意到网络有关子品牌超岛门店“羊肉卷成分问题”的舆论后,要求超岛团队主动送检,最新报告结果显示,羊肉卷确实含有鸭肉成份。巴奴称,将对在超岛门店消费过羊肉卷的顾客赔付835.4万元,取消超岛独立采购权,未来采购全权由巴奴集团负责。
04
开“网店”按需盗窃
警方抓获夫妻档窃贼
据上游新闻消息,6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一起盗窃案件,嫌疑人系夫妻两人,利用此前在某品牌门店工作时掌握的内部流程,盗窃3100多件商品,还以代购的方式根据客户需求到店偷盗。截至案发,两人半年多来已在网上销售被盗物品1700余件,非法牟利26万元,而二人家中堆积的未出售的被盗物品达1400余件,店家初步估计价值20余万元。目前,两人因涉嫌盗窃已被刑拘。
05
灵隐寺卖奶茶了?
西湖景区回应
据红星新闻消息,近日,“灵隐寺出奶茶了”登上微博热搜,不少网友纷纷晒出“灵隐奶茶”。有媒体报道称,这家奶茶店不在寺内,而在灵隐寺飞来峰售票处的2楼。店里的茶拿铁和特调价格都在26~32元。9月7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回应称,奶茶是灵隐寺周边商户自发销售的产品,灵隐寺寺庙并不卖奶茶。“在灵隐寺出入口的地方有固定的摊位和商店,可以销售灵隐寺创意产品,只要合法合规都没有问题,但寺庙不会参与。”
06+
小学教师打伤学生头骨?
官方通报来了
据正义网消息,近日,网传湖南长沙某小学一男教师打伤学生头骨,致学生进行开颅手术。7日,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据初步调查,系该校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目前,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7日,长沙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7
男子发红包“隔空猥亵”幼女
引诱其发不雅照,刑拘!
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湖南郴州桂东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猥亵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刑事拘留。郭某成为全市因“隔空猥亵”被拘的第一人。
据悉,2023年3月,在城务工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闲来无事便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向搜索到的多位女性用户发去好友申请。年仅11岁的留守儿童小李也收到了来自郭某的微信好友申请。加上好友之后,郭某不断打听小李的姓名、年龄、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在明知小李是幼女的情况下,郭某仍在与小李聊天时使用污言秽语,多次以发10元到100元不等红包的方式引诱小李拍摄私密照、裸照,要求小李与其裸聊,并发送自己的不雅视频给小李,称“互相交换”。
2023年7月,小李的亲人无意中发现了小李的异常,紧紧追问下才知道小李深陷被害之中。获悉这一情况后,小李的父亲决定将女儿带离桂东由自己监管,将其使用的手机留在桂东。在受害人离开桂东后,且没有互动的情况下,郭某仍然不停地向其手机发送污秽言语。9月3日,犹豫再三,小李的家人们决定不再沉默,来到桂东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
立案后,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郭某并将抓获归案。经审讯,郭某对其隔空猥亵儿童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 问
01
意外租了“老赖”的车牌号
车被法院查封后我还能用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2015年来北京工作后,我一直想买辆属于自己的小轿车。但是,一方面我没有北京户口,另一方面我的社保年限也不够,所以前几年我一直只能公共交通出行。2020年开始,我终于缴够了五年社保,拿到参与摇号的资格,但一连摇了好几次,始终没有中签。
为了出行方便,去年在同事的介绍下,我联系到一位出租闲置车牌号的王师傅。此后,我全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与王师傅签订协议,约定把汽车登记在他名下,并租用他的车牌号,租金为5年6万元。在这之后,我一直是汽车的实际使用者。
谁知道,没过多久,王师傅因为借钱不还,被债权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师傅偿还债务。不仅如此,债权人在判决生效后,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买的汽车也因为在王师傅名下,被法院查封、扣押。
请问法官,我还能把汽车要回来吗?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强制执行吗?
北京 李先生
【为您释疑】
李先生您好!
如您所说,您全资购买的车辆,因租用车牌被登记在王师傅名下,此后您一直实际使用、占有该车辆。车辆被法院查封后,您能否对涉案车辆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关键在于您是否是涉案车辆的实际权利人。
您购买的车辆属于动产,自交付之日起,您即享有了对该车辆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等动产应采取占有对抗主义,即便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登记的主要效力也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公示效力,并不涉及动产所有权的认定,因此不能因登记而机械地否定实际占有使用的所有权,特别是在执行案件中,债权通常不能获得超越物权的更高效力。
所以,王师傅虽为登记的车辆所有权人,但您是涉案车辆的实际购置人和所有人,享有涉案车辆的实体权利。应根据机动车的实际出资、占有、使用等情况综合确定所有权,不能仅凭机动车登记否认实际所有人的所有权,更不能因为租用他人机动车车牌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规定,而把合同效力引发的问题扩大到物权确认上。
因此,只要您陈述的支付涉案车辆购车款及偿还贷款的情况明确具体,同时提供相关结算单、银行交易明细表及证人证言等证据,且各类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即可证明您一直实际占有使用涉案车辆存在高度可能性,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排除对涉案车辆的强制执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官助理 王奕
说 案
01
工作中造成同事伤残
公司担责吗?
执行工作任务时,男子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导致同事被撞成十级伤残,责任谁承担?近日,“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了这起涉工伤的劳动纠纷案件。
齐某、姜某同为劳务派遣公司派到某公司工作的保安,上班时间,领导要求二人外出买菜,由姜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齐某一同出发,返回途中,由于姜某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齐某多处十级伤残。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姜某因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齐某将姜某及被告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付交通事故赔偿款5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被告姜某系被告劳务派遣公司聘用人员,派遣到被告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事故发生时系在被告某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工作期间内,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的事故,造成原告齐某人身损害的,应当由公司承担本案的侵权责任。
02
女子点开新闻后暴露位置
被前任定位杀害
近日,据CCTV今日说法报道,2019年6月20日中午12:49,一个刺有纹身、眉头紧锁的黑衣男子走进江苏省苏州市一家便利店里。公共视频显示,男子径直走到店里的冷藏柜拿了一罐啤酒,一边打电话,一边问店主这家便利店所在的具体位置。挂断电话后他告诉店主,他刚刚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已经打110报了警。几分钟后,警察到来带走了这名男子。
经调查,这名男子叫刘成龙,案发时32岁,被他杀害的人是贾某,当年26岁。两人并非他所说的夫妻关系,只是交往过一段时间。贾某和刘成龙交往后发现他性格偏激、脾气暴躁,而且他们的交往遭到了贾某家人的强烈反对,于是贾某多次提出分手,但是刘成龙不同意。2019年3月,不堪其扰的贾某离开了老家,去苏州工作生活。令贾某想不到的是,刘成龙还是找到了苏州。
刘成龙一共在苏州找了贾某10天,开始他完全没有头绪,就找到了他和贾某共同认识的朋友孙家奇(化名)。孙家奇称自己也不知道贾某现在在哪里,但他给刘成龙找了一个叫“位置神探”的微信公众号,这个公众号内部有很多的新闻链接,通过链接可以获取相关的定位信息。刘成龙就把这个新闻链接发给了贾某。
贾某收到刘成龙发来的几条新闻后并没有点开看,后来刘成龙催促让她打开看看,说里面的人很像她。贾某打开新闻后发现了其中的定位功能,打电话质问刘成龙,之后就把刘成龙的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
刘成龙通过贾某点开的链接定位到她的住址,不久后找到了贾某,并发现她已经有新男友,于是心生歹念。刘成龙说要和贾某单独谈谈,刻意把贾某引向一家商场的消防通道里痛下杀手,案发之后他报警投案。
2020年1月,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成龙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如果刘成龙不是通过“位置神探”这个公众号提供的定位服务找到了贾某,那么凶案可能就不会发生。
“位置神探”公众号的简介中写到,可以定位失踪、离家出走的朋友和爱人。检察官对该定位服务进行测试发现,该公众号提供服务是收费的,在发送新闻链接后,接收者点开会收到一条确认信息——“地图网址想使用您当前的位置”,很多人不经意间会点同意,但是接收者并不知道这个位置转瞬间就会被发送给其他人。
2020年4月,警方找到了“位置神探”的技术人员赵永宏,公司负责人黄海刚,并对他们采取了强制措施。经调查,赵永宏和黄海刚两个人是大学同学,都是30多岁。他们说当初制作定位功能的公众号是出于好心,想帮助别人找回失踪的家人,于是合伙开通“位置神探”公众号,两人平分收益。用户使用定位功能前3次免费,之后根据不同的标准设有不同的付费价格。
2020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成龙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刘成龙预谋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论罪当处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决刘成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刘成龙限制减刑。
此后,因为提供的定位服务被他人用于犯罪,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黄海刚、赵永宏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调查,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期间,黄海刚、赵永宏二人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和提供行踪轨迹信息共计4000多条,获利共计8万多元。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涉嫌共同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7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永宏、黄海刚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共同侵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4年9个月,两人各处罚金8.5万元。2023年3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海刚、赵永宏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赔礼道歉,连带支付损害赔偿金83851.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