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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一段时间,辽宁省将结合地方实际,着力通过发展帮扶产业,强化就业帮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促进脱贫人口收入“芝麻开花节节高”,进一步缩小脱贫人口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现场会上获得的信息。
近年来,辽宁省扎实推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辽宁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同比增长13.7%,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和3.2个百分点。2022年,辽宁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再次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和5.4个百分点。
脱贫人口收入是衡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标志。辽宁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敏锐性和责任感,坚持点面结合、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确保全省脱贫人口收入不下降,收入较低的脱贫人口占比不断减少,以及其人均纯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进一步缩小与农村居民收入相对差距。
为实现这一目标,辽宁省提出,在精准分类识别的基础上,要在谋划增收路径上下足功夫:持续抓好就业帮扶工作,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统筹用好就业帮扶政策,确保脱贫群众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5.64万人以上。发挥帮扶产业带动增收作用,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落实联农带农益农机制,提升产业帮扶项目带动增收能力。盘活用好农村资产,增加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支持对村集体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资源依法开发利用,推动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向入股成员分红。
同时,织密兜牢社会保障防线,尽量减轻脱贫人口支出负担。推动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保障基本生活需要,适时提高兜底保障标准。深入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高额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减少脱贫群众不必要的支出。(胡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