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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8月2~4日,鸡东县将迎来一次大雨天气过程,过程雨量40~80毫米,局地可达100毫米,穆棱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约5年一遇。
按照市防指《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鸡汛字〔2023〕8号)的要求,经县防指领导同意,依据《鸡东县洪水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1日19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刻上岗到位、深入一线。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密会商频次,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紧盯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点、城乡低洼易涝点、水库、超警堤段、涉水景区、建筑工地、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加强巡查防守,强化防御应对。要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叫应-反馈”机制,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提前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在重点区域和薄弱地带前置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做到抢早、抢小、抢先、抢住,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鸡东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