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记者 李叶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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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传闻”缠身的万达商管再度引发关注。
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向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下发了《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程序中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通知书内容显示,“2023年6月9日,我会收到你公司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交的《关于中止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的申请》。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中止你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
6月以来,万达商管就因股权冻结事件受到聚焦,也有业内人士将此次债券发行注册程序中止与前者联系。
就此,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向万达集团一名内部人士了解情况,对方表示,“还没有口径,我们也在了解。”
在被问及此次债券发行注册程序中止与股权冻结事件是否有关时,上述人士表示,“应该没关系。”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次中止万达商管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与前两次的股权冻结应该并无直接关系,因为之前该注册申请就过期过一次。
柏文喜告诉记者,万达商管此次终止发行的小公募债,因为市况未达公司预期而主动放弃发行,故提交了《关于中止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的申请》。
“此次万达商管中止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短期内对公司流动性不会有明显影响,同时也不排除未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重新提交发债申请。”他说。
记者了解到,3月21日,证监会就曾披露过一则《关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内容,该笔债券为万达商管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为60亿元,目前该债券项目状态为提交注册,更新日期为2月15日。
证监会在问询函中表示,根据申报材料披露,万达商管子公司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珠海万达商管”)目前正申请在港交所上市,若不能于2023年底成功上市,万达商管集团需向上市前投资者支付约300亿元股权回购款。因此,证监会要求万达商管集团进一步补充说明子公司珠海万达上市进展情况,并评估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请主承销商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根据申报材料披露,近3年及一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万达商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5亿元、-320亿元、-113亿元和-182亿元。就此,证监会要求万达商管补充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评估对本次债券偿付的影响。请主承销商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的规定,万达商管需逐项落实并在3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证监会可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
此后,万达商管并未对问询函进行回复。
中止发债当天,中诚信国际发布了大连万达商管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认为其信用水平在未来12个~18个月内将保持稳定。但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该公司目前公开市场融资仍受限制,加之珠海万达商管上市仍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股权回购压力;尽管公司拥有较大规模的理财产品,但仍需关注其资金平衡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发布通知书当日,港交所披露,珠海万达商管第四次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根据最新招股书,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珠海万达商管管理472个商业广场,在管建筑面积达65.6百万平方米。于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在管商业广场(不包括停车位)平均出租率为98.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181个储备项目,包括163个独立第三方项目。
至于万达商管此次中止发债注册对珠海万达商管赴港上市是否有影响?
柏文喜表示,此次中止发债注册的是大连万达商管,而非正处于IPO进程中的珠海万达商管,也不会对珠海万达商管上市有直接影响。